发布时间:2024.08.14 浏览次数:6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为广泛听取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10日
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红 电话:18909099213
验收报备机关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报备机关单位名称:四川省水利厅
电话:028-86936196
附件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https://docs.qq.com/pdf/DQXV4WVdZQ0ZjVU5w)
2、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https://docs.qq.com/pdf/DQUpsbHN5Z1lZVUxy)
3、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https://docs.qq.com/pdf/DQWZ5dVp2c2RDYURC)